|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132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 年─2010 年)的通知》(国发〔1996〕51 号)精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在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培育更多的强优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名牌产品在推进我区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但是总体上我区名牌产品数量较少,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一些地方对实施名牌战略认识不足,对名牌培育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够;企业创名牌的基础比较薄弱,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迅猛发展,产品竞争已逐渐从价格层面为主的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层面为主的竞争。实施名牌战略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资源优势工业和现代制造业、农产品加工、服务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立起名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名牌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1. 到2010 年,名牌产品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2. 到2010 年,培育中国世界名牌1~2 个,中国名牌产品30 个,国家免检产品80 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50 个,驰名商标20 件;广西名牌产品达到400 个;广西优质农产品达到100个;广西著名商标达到300 件。
3. 到8恄U躝_2010 年,建立30 个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研究制订修订国家标准30 个。
三、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点领域
(一)加快培育发展资源优势工业和现代制造业名牌。
围绕培育和发展汽车、铝业、工程机械、糖业、沿海石油化工、锰业、钢铁、林产工业、医药、茧丝绸十大产业集群,选择汽车、机械、钢铁、锰业、有色金属、制糖、林浆纸、石化等产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资源优势工业和制造业名牌。汽车制造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及规模能力的建设,整合现有零部件制造资源。在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总成、变速箱总成、离合器总成、车身总成、车架总成等汽车零部件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机械制造业:加快发展速度,扩大工程机械生产规模。巩固发展“玉柴”牌柴油机、“柳工”牌装载机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机床及机床工具、空压机、预应力锚具、铲土运输机械、路面机械、电线电缆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