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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忽悠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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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甄书秀 日期:2008-3-17 16:12:08 |
盛杰民教授说,名牌本身就是市场竞争的有利武器,消费者选择名牌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就让一些没有正当竞争意识的企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搭便车”方法,借助别人的竞争优势,为自己创造“竞争优势”。“傍名牌”的危害就在于它让消费者误以为他们的产品是名牌产品,或者他们的企业是名牌企业的关联企业。所以,“傍名牌”并不一定是假冒名牌。 其次,“傍名牌”在法律边缘游走。盛杰民说,傍名牌是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遇到的一个难点,是新型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商标法》对名牌商标的保护是很严密的,名牌产品,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傍名牌最主要的手法就是用别人商标登记成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或把别人的企业名称注册作为自己的商标。用自己企业的名称,去混淆知名品牌的商标。 盛杰民说,要从法律上堵住“傍名牌”的缺口,需要执法和法律部门不断地协调,使法律不断地完备。但是现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没有规定“傍名牌”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不能以“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为理由处理“傍名牌”的企业,因此难于执法。即使查处了,其处罚力度也不大,所以很多企业还是敢于“冒险”。而且知名企业在起诉“傍名牌”企业时,难度相当大,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成本太高。 再次,企业登记条例尚需丰富。盛杰民教授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傍名牌”的问题,首先是加强被侵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体制上加以调整,形成统一协调的机制;从企业登记上保护商标,从商标注册上保护企业名称,同时还要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加强商标管理机构和企业登记机构的信息沟通。 此外,消费者对名牌过度崇拜。正是因为消费者有盲目追求名牌的虚荣心,并且“傍名牌”产品在价格上远比真名牌实惠的多,这就有力地助长了“傍名牌”泛滥成灾,一些经销商销售“傍名牌”产品也就乐此不疲了。 因此,要想有效避免“傍名牌”现象,就必须斩断其幕后的一双双“推手”。一方面,要尽快堵住法律法规的“漏洞”,修改现行滞后的法律法规,譬如,尽快修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必要将其上升为条例法规;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对“傍名牌”的包庇和纵容行为;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引导,自觉抵制“傍名牌”产品。惟有三管齐下,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著名品牌的切身利益才不会受到恶意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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