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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个奶粉事件受害婴儿告三鹿

 来源:中新网-广州日报 作者:记者李钢 日期:2008-10-9 12:07:58

 

广东首个奶粉事件受害婴儿状告三鹿索赔90万

      昨天下午,广东省首个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婴儿的张卓宇由其代理律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市中院)递交了起诉书,成为省内状告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奶业协会的第一人,共提出各类赔偿计90万元。不过,由于案件特殊,广州中院并没有立即受理此案,将在研究后再行决定。

  法院称将研究后再决定

  仅有11个月大的张卓宇目前仍在治疗中,所以昨天并没有出现,由其父亲张秀文和代理律师陈北元向法院递交诉状。

  在广州市中院的立案庭里,当法官听到律师介绍是状告三鹿集团的诉状时,马上变得十分慎重。法官表示,由于三鹿奶粉案件非常特殊,所以要非常慎重。

  但是在法官向相关领导作了汇报之后,却表示张卓宇案件应该在广州的基层法院或者是在石家庄当地法院(也就是三鹿集团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其理由为,张卓宇的索赔标的为90万元,没有达到广州中院的立案标的5000万元的标准。

  对此,陈北元律师表示不能接受。他表示,张卓宇案是一起产品质量侵权案件,由于张卓宇是在广州购买的三鹿奶粉,并且在广州的医院进行治疗,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进行立案。

  经过交涉,广州市中院收下了诉状和证据材料,表示将在进一步研究后决定是否立案。

  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的规定,中院应该在7日之内做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90万包括惩罚性赔偿要求

  张卓宇的起诉书中,共向三鹿集团以及中国奶业协会提出了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90万元。

  对于提出的惩罚性赔偿金,陈北元律师表示,从整个奶粉事件发展的过程来看,三鹿集团在已经获得了大量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下,仍然矢口否认自己的奶粉有问题,表现了对消费者的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也给众多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如果不让三鹿对消费者进行惩罚性赔偿,那么就等于是纵容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除了三鹿集团外,中国奶业协会也是张卓宇的起诉对象。陈北元解释称,中国奶业协会行业自律组织,对行业协会成员的经营行为应当约束。

  据媒体报道,早在3年前中国奶业协会的专家就知悉原奶掺假,但没有对行业协会成员做出任何公开警示。所以中国奶业协会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张卓宇,与三鹿集团构成共同侵权,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只做了一个肾的排石手术

  据记者了解,此次起诉三鹿集团的张卓宇是广东省内首例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的婴儿。张卓宇的父亲张秀文告诉记者,去年11月出生的张卓宇一直以来都是吃三鹿奶粉的,到今年7月的时候,张卓宇出现了很多的病症,如不停地呕吐、发烧等等。经过医院诊断,小孩的两个肾都有严重的肾结石,并且还有肾积水的现象。

  “我们在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后,当时并不知道孩子得肾结石的原因是什么,仍然继续给孩子买三鹿奶粉吃,直到后来媒体报道之后,我们才知道,原来问题就出在这个奶粉上。”

  目前,财力有限的张秀文夫妇只凑够了4万元为孩子做了一个肾脏的排石手术。另一个肾脏的结石只能靠喝水来排,但目前未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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