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计量院开展“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承诺活动
广西计量院在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工作中,把加强全院干部职工公德意识教育和诚信建设当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6月23日,该院积极响应自治区交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倡议的反酒后驾驶项目承诺活动,组织开展“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承诺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酒后驾驶危害性的认识,为建设文明、和谐、平安新广西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和氛围,促进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活动中,该院27辆公车均粘贴了“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承诺标志,在院领导身先士卒带头签订“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承诺书后,全院50多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获准驾驶该院公车的人员在承诺书上认真的签上了自己名字。

广西计量院获准驾驶该院公车的人员在进行承诺宣誓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规定所有获准驾驶公车人员在驾驶公车时要严格遵守承诺;车队负责对签订承诺书人员的管理、检查和督促工作,建立管理台账,每月进行一次履行承诺情况的汇报;对不认真履行承诺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发现两次违诺或违诺情节严重,以及因违诺被新闻媒体、交管部门曝光、处罚者,要取消驾驶公车资格;对因违诺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照该院有关制度从严处理,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与此同时,该院还规定,用车部门负责对驾驶员履行承诺的监督工作,若用车部门及带车人不履行监督职责,驾驶员发生违诺行为的,用车部门及带车人负联带责任;并且要对所有违诺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广西计量院驾驶员在给公车粘贴承诺标志
此外,该院还对全院在本年度实现无违诺行为,台帐记录完备、按时报送情况的,将给予管理部门一定的物质奖励。如管理部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违诺行为频发的,院领导要及时对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