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8〕18号)精神,3月24日,广西自治区质量技监局在南宁举行了2008年复混肥料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招标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法选定质检机构承检被列入监督抽查的农资产品。
此次招标的质检机构的资质条件必须是由广西自治区质量技监部门依法设置、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并具备相应项目检验能力的机构。我区具备资格的质检机构柳州市质检所、桂林市质检所、北海市质检所、梧州市质检所等单位参加了招标会。
为符合邀标条件,梧州市质检所将其列为“重点项目”,制订了周密的投标方案,作了精心准备。在评标会上,所领导对本单位概况和技术、管理保障能力;承担此类任务的业绩和信誉情况;采取什么组织保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确保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如何确保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以及检验费用和检验时间等进行了充分陈述,重点论述了我所在抽样、检验方面的技术优势,并回答了评委提问。根据单位标书情况和陈述情况,评委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最终确定梧州市质检所、桂林质检所获得了承担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资格。
梧州市质检所通过参加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了职工的思想觉梧,做到了思想创新,工作扎实,大胆开拓。这次中标,标志着市质检所管理水平、技术检验能力得到了认可。通过中标展现了市质检所的实力,提高了质检所的声誉。中际后,梧州市质检所将通过合理组织,科学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展示出梧州质检人的新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