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2007年度获品牌荣誉称号企业进行表彰
8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获品牌称号企业的决定》(桂政办发[2008]28号),对我区2007年度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广西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企业品牌表彰奖励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07]42号),对桂林乳胶厂等5家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等3家此前已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奖励,2007年度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补足差额奖励20万元;对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007年,全区共有13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是2002至2006年广西获得中国名牌总数的两倍多。有21个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比2006年增加了8个。104家企业生产的130个产品荣获广西名牌产品,9个产品荣获广西优质农产品称号。充分体现了我区质监部门紧紧围绕广西“工业兴桂”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名牌带动战略,帮扶我区重点行业、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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