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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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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孙霞云 日期:2008-3-12 10:41:01 |
| 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来自全国质检部门的报告
一年一度的“3·15”临近,国家质检总局将今年“3·15”的主题确定为“共担责任,共创和谐”。应该说,共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保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如果说,“3·15”对于消费者是一个节日,那么,对于执法者则是一种责任、一种行动。国家质检总局作为产品质量的监督执法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贯高度重视。2007年,全国质检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专项整治,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严把国门,严格准入制度,深入打假,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专项整治 目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我们成功地打赢了这场战役。”1月16日,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这样宣布。 在去年国内外对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高度关注之际,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针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启动了一场历时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质检系统承担了8个专项、12个100%目标中的3个专项、6个100%目标的重要任务。 2007年8月24日,就在国务院作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的第二天,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副局长蒲长城、魏传忠,分别前往黑龙江、四川、广东和浙江四省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的誓师动员。 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的雷厉风行,带动了各地质检部门快速“动起来”。广东、深圳、珠海3家检验检疫局共同推出7项措施,联手打击逃漏检;北京检验检疫局出动21人,深入辖区内289个肉禽养殖场,开展为期15天的肉禽养殖基地专项检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10类消费品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到2007年底,彻底消除10类消费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经过不懈努力,质检部门向党和人民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从去年8月至12月,全国共有9.8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全部加贴了QS标志;12万家食品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3.3万家、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对1.6万个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进行了清查;对168批非法进口肉类、废物原料等100%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对12万多批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 “质量问题永远只有逗号,没有句号。”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的紧迫性和长期性。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再出“重拳”:2月15日,召开了出口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出口食品安全;2月20日,召开全国质检系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从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一轮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再打一场特殊战役。
关键词:维权索赔 目标:严格把关,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一直以来,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把关,热忱服务,有效维护了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拒不合格、不安全产品于国门之外。 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的检验监管作用更加显著。北京检验检疫局积极做好2008年第29届奥运会检验检疫各项工作,对入境奥运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启用口岸检验检疫隔离查验区和封闭式查验平台。 对重点敏感商品把关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在进口废物原料方面,2007年对3562家境外废物原料供货企业实施了注册管理,全年检验进口废物原料417795万批,检验环保不合格959批。在旧机电方面,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21544批。到货检验进一步加强,其中江苏检验检疫局对48批、货值600万美元、以旧报新的旧机电实施了退运、销毁处理。其他重点敏感进出口商品检验把关同样有声有色,如:新疆检验检疫局在对从美国进口的67台大型进口采棉机中,发现存在发动机曲轴设计缺陷。对这些安全质量问题,检验检疫部门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维护了国家利益,保护了消费者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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