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2008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年审工作拉开帷幕
5月9日,北海市质监局召开了2008年北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水泥企业换(发)证/复混肥料专项整治动员会,正式启动了2008年度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全市39家获证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是证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为认真履行职能,抓好从源头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和年审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了2008年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对水泥企业换(发)证、复混肥料产品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组织与会代表学习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别规定》和自治区质监局有关文件,就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探讨解决方法,交流了质量检验工作。
北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李华同志在会上强调,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列入目录但尚未获证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二是按照生产许可证年审的有关规定,对拒不参加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待企业整改后重新组织核查,对仍不合格的企业,将按有关程序注销生产许可证;三是希望各企业以此次生产许可证的年审自查为契机,严格内部管理,增强质量意识,确保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以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使我市工业产品的质量稳步上升。四是今年我局将逐步推进“驻厂监管”制度,按照自治区质监局的部署,对重点产品将实行“驻厂监管”,通过“驻厂监管”,促进帮扶,提高质监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企业的产品质量。

在部署我市复混肥料专项整治工作时,李华副局长强调,一是要切实落实质量监督“三抓手”。加大对生产企业监管过程中推行的“三抓手”的力度(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电子索证索票、监督抽查)。获证企业要做好产品质量分析工作,特别是复混肥料的企业,要定期对进货的原料和产品生产进行统计分析,查看企业的产品是否存在不按配方生产,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产品出厂销售。二是加强获证企业诚信的建设,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使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三是加强假冒伪劣化肥的召回管理,对制假售假的行为,按照《特别规定》坚决打击,并通过各种形式, 对制假售假的窝点予以曝光,让这些假冒伪劣化肥没有“藏身之处 ”。
针对今年我市水泥企业换(发)证工作,李华副局长指出,水泥的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换(发)证工作,要严格按照《水泥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逐条的检查,在准备过程中,我局提供质量、标准、计量等方面的指导,对逾期未换(发)证企业将视为无证企业。
本次年审对象是凡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满一年的企业, 采取对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检查和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原材料控制、检测设备的配置和检定、出厂检验以及生产许可证标志 和编号使用等情况,对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年审工作将在6月底前全部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