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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打了很多次报告,要求给予补贴,但每次都轮不上。”昨天,听到补贴范围没有公路客运企业时,南宁市一家公路运输企业的有关负责人显得相当失望。
该负责人诉苦说,公路客运快班使用的大多是柴油。油价上涨后,企业的成本提高了7%以上,油费的成本已占到总成本的40%左右,这让企业一下子难以适应。他们已经打报告给有关部门,希望得到适当补贴。
另一家公路运输企业的人士则说,按以往的经验,要从政府部门获得补贴很难,所以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降低客运的部门收费,从另一方面减轻企业的负担。
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交任何款项
“补贴什么时候发到个人手上?”记者采访出租车司机时,他们最关心的还是钱什么时候到手,以及如何保证足额发放。
对此,自治区财政厅和交通厅提出具体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在收到中央补贴资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市财政局;各市财政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县(市、区)交通局或城市出租车主管部门。各市、县交通局或城市出租车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
各有关部门、运输企业要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交任何款项;凡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