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目录》及有关通知要求,2008年2月21日至2008年3月20日,市质检所对我市48家企业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共抽检产品92批次,检验合格80批次,检验合格率87%。
抽检的产品有:农用产品、饲料、加工食品和饮料、白酒、糕点、糖果、其他食品、轻工产品、橡胶、塑料制品、建材产品、水泥预制构件、砖、瓦、人造板、机电产品、工业专用设备、冶金产品及金属制品、其他产品、能源产品、原煤、汽油、柴油等。
其中:农用产品、饲料、糕点、其他食品、轻工产品、橡胶、塑料制品、建材产品、水泥预制构件、砖、瓦、人造板、机电产品、工业专用设备、冶金产品及金属制品、其他产品合格率为100%;汽油、柴油合格率为96%;加工食品和饮料合格率为90.9%;能源产品合格率为75.8%;白酒合格率为50%;原煤合格率为12.5%。
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是:汽油、柴油:“闪点”;白酒“总酸”;原煤“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